敬业中学关于教师高层次学历培训的实施细则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整个社会对教育的要求明显提高。教师的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状况,将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为了鼓励更多的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我校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地完成学校制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特制定敬业中学教师高层次学历培训的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
1、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敬业中学在编在岗的各学科教师。
2、高层次学历培训界定:
高层次学历培训是指教师在任职资格规定的达标线及以上的学历培训。
3、报名基本条件:
⑴、师德修养好,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⑵、能够正常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⑶、近两年学校考核在b级以上(含b级)。
⑷、研究生学历培训者优先考虑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⑸、培训学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操作流程:
⑴、由本人向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提出高层次学历培训书面申请。
⑵、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和学校发展的实际及培训内容与申请人工作专业对口等情况进行审批。学校师训主管校长在拿到书面申请后的一周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者的学历培训申请,并及时将结论告知申请者。
⑶、申请者审批获准后,办理相关学校的报名和培训等事宜。
⑷、申请者高层次学历培训结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5、奖励规定:
⑴、奖励条件:
①、须通过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参加高层次学历培训的教师。
②、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工作专业对口的培训。
③、在培训期间能够完成学校安排的规定工作量,基本上是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的培训。
④、在培训期间,学校各个学期工作考核结果b级以上(含b级)。
⑤、培训结束拿到相应的毕结业证书。
⑵、奖励金额:
①、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者,学校奖励其在培训期间学费的三分之一金额,其中不包括书本费、讲义费、补读费等。
②、获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者,学校奖励其在培训期间学费的三分之一金额,其中不包括书本费、讲义费、补读费等。
③、获得研究生学位者,学校奖励其在培训期间学费的二分之一金额,其中不包括书本费、讲义费、导师费等。
④、对上述培训对象如教育行政部门另有奖励规定,参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奖励金额和学校奖励金额累计上限为学费总额的三分之二。
⑶、领取奖励办法:
①、教师在培训结束后凭相关证书到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敬业中学教师培训奖励登记表》。
②、由师训主管校长审核签名。
③、教师凭校长签名表到财务部门领取奖金。
6、其他:
⑴、考虑到历史原因,目前还没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者,其今后培训奖励截止时间为
⑵、2001年11月以前参加的高层次学历培训的按原规定办理。
⑶、参加高层次学历培训的教师,要把所学知识积极应用于学校的教育工作中,培训毕结业后要在本校至少工作5年以上。
⑷、本《细则》自
⑸、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敬业中学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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